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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瑞魏征和我的冤案

1999-11-24 来源:中华读书报 蒋星煜 我有话说

那是1959年的事情。据说当时毛泽东主席提出,要大家学习明代清官海瑞的刚正不阿的精神,而且把这种精神形象化地通过两句话表达出来,就是“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意思很明确,要敢于说逆耳的忠言,不要过多地顾虑个人的生死得失。

《解放日报》既是中共上海市委的机关报,当然有必要宣传这种海瑞精神,发些文章,在舆论上造些声势。据罗竹风先生回忆,当时大家都在寻找有关海瑞的文章和书籍,打算认真阅读一番。找来找去,东西不多。新写的历史人物传记,只有一本,那就是我在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海瑞》,只有七万多字的篇幅,不够详细,聊胜于无罢!

《解放日报》编辑部的诸位先生大概也看到过这本传记,而我又是《解放日报》副刊的老作者,并且写过历史小说,布置我写篇以海瑞为题材的稿子,原是十分合情合理的事情。当时谁都不会想到这篇历史小说会成为一大冤案。

1959年4月间,报社文艺部的一位编辑约我写稿,先和我通了电话,谈了主题思想的要求,没有具体定题材。让我自己决定写海瑞的某一件动人事迹,因为这些史料我都很熟悉,所以立刻就决定写海瑞因为在户部主事任上谏诤嘉靖皇帝而下狱这一史实,全文1500字。4月16日下午报社派人取走了稿子,不久,又来了电话,说基本上符合要求,但要我晚饭后到报社去一次,作些丰富,让情节有所展开。我到达报社原打算把稿子带回家再作修改,哪知道负责主编文艺版的先生却说:“明天要见报,你就在这个房间里写,完成了再走。”

当时我在思想上没有准备,任何参考材料都没有带,见稿子要得那么急,也只能坐定下来,手忙脚乱地开始了扩写的工作。按照历史记载,嘉靖皇帝看海瑞的奏疏时,只有大太监黄锦在他身边,我为了避免过于枯燥乏味,改成老宰相徐阶一段一段读给嘉靖皇帝听,使这两个人的性格和思想感情能够显示得比较充分一点。我一口气把小说写完,一看表,将近十一点了。

第二天,我看了报纸,小说未加删节全文照发了,题目标的是:《南包公——海瑞》。在我所寓目的明清两代的线装书中,没有发现过“南包公”的称谓,不知道其来历,也不知道题目是谁代拟的。文章前面还加有一段编者按语,大意是:“海瑞的故事流传很广。他一不为名,二不为利,敢于仗义直言,不顾自己的身家性命,所以得到人们的称颂。当然,他是忠于皇帝的,我们不应拿现在的尺度来衡量古人。”事隔多时,我才知道当时《解放日报》总编辑魏克明先生曾亲自过问这篇稿子,题目和编者按语也是他拟定的。

当时上海京剧院院长周信芳考虑演一个海瑞戏,他看了《南包公——海瑞》,觉得事件集中,矛盾尖锐,斗争性很强,相当喜欢,决定以此为框架写戏。他想了不少点子,具体执笔者则是编剧许思言。在刚开始动手时,该院艺术室请我去作过辅导创作的报告,部分编剧、导演参加了听讲。1959年底,周院长主演的《海瑞上疏》,剧本在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署名为“上海京剧院集体创作,许思言执笔”。

《南包公——海瑞》发表的时候,倒并没有受到什么责难,可是到了“文化大革命”,凡是提到海瑞都遭殃,我写这篇文章自然也埋下了祸根。

我为《解放日报》写文章闯下了大祸的另一篇稿子是《李世民与魏征》。这篇稿子原也是报社约我撰写的。记得是1962年6月下旬的一个晚上,等爱人和孩子睡熟之后,我以一个通宵完成了《李世民与魏征》。

当时,我虽然不知道提倡魏征精神的那位中央负责同志就是毛泽东主席,但我认为写这篇历史小说唯一的理论依据也只能是《毛泽东选集》,于是反复研读了其中的文章,发现《矛盾论》对魏征有直接的具体的评价,曾举魏征谏劝唐太宗李世民要广开言路时所说的“兼听则明,偏听则暗”这两句话,以说明古代的良臣也知道研究问题切忌带主观性、片面性,觉得紧紧把握这个主题决不会犯错误。

究竟写什么具体事件,我更不敢草率从事,深怕自己缺乏历史唯物主义而陷入“唯心史观”的“泥淖”,于是再看范文澜先生1941年在延安时所主编的《中国通史简编》。此书对李世民经常对群臣称道魏征的忠忱、经常接受魏征的谏劝而改正错误作了相当高的评价;又指出爱好田猎也是李世民的主要缺点之一。这样我才决定写魏征谏劝李世民田猎。

这篇小说将结束时,我写道:

“半个月以后,那暖阁和水榭还没有修好,魏征在家里病逝了。李世民听到这消息,不禁放声痛哭,对众朝臣说道:‘用铜做镜子,可以正衣冠;用历史做镜子,可以知道兴亡成败;用人做镜子,可以看到自己的长处和短处,魏征就是我的镜子啊!现在魏征逝世,我只有两面镜子了,谁也不能像魏征那样耿直忠心地指责我的错误了。’”

写这篇稿子的时候,我自己也被这两个历史人物所感动了,搁笔下来,在房间里,迎着透过窗纱射进的曙光,低回不已。

文章交给报社不久,寄来清样,没有什么改动,删节也很有限,接着就在7月8、9两日见报了。据说,当时担任《解放日报》编委的姚文元事先也看了稿子,并且认为思想性和艺术性都不错。

可是,谁都不曾料到这篇文章一发表,不久我个人就渐渐被“另眼看待”。那时候,我本来借调到辞海编辑委员会去修订《辞海》,时间比较长,在外白渡桥堍浦江饭店工作,没有到上海市文化局去上班。有一天却接到电话,无缘无故叫我第二天就回去。我参加《辞海》修订工作,原是市委宣传部开的名单,文化局主管人事与戏剧业务的两位局长都同意了的。为什么突然要我回文化局呢?《辞海》主管戏剧口的领导打电话到文化局询问,都说不知道。我猜想是和《李世民与魏征》有关。

直到“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前,仍一直不知道我原先为响应党的号召而写的短文,此时已被人看作是反党的“大毒草”。

1966年初春,“文化大革命”尚未在全国展开,上海已经是“山雨欲来风满楼”,气氛相当紧张了。这一年的2月,秉承江青、张春桥的意旨,徐景贤领头的那个写作班子以“丁学雷”为笔名,在《解放日报》发表了《〈海瑞上疏〉为谁效劳》一文,批判的重点却放在《南包公——海瑞》那篇历史小说上,指名道姓说我专门歌颂死人古人,说我不但为这个戏提供丰富资料,而且还亲自参与设计,积极扶持自己捏造出来的《南包公——海瑞》上舞台。不过还算好,提到蒋星煜的名字后面还附上“同志”二字,一时还没有把我当“反革命”看待。

“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我的《南包公——海瑞》、《李世民与魏征》两罪俱发,从此被推入苦难的深渊。整个“文革”期间,文化系统的所谓“批斗会”的批判锋芒几乎每次都扫到我和我的那两篇文稿。

恕我直率地说,到现在为止,我仍然没有弄懂其中奥妙。既然是中央负责同志要宣传海瑞精神、魏征精神的,既然是中共上海市委机关报《解放日报》布置我写的,我不仅完成了任务,而且完成得比较出色,何以反而有罪,而且“罪该万死”呢?

(选自《文坛艺林知见录》,蒋星煜著,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7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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